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2.“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6.“校园餐”经营主体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1.使用病死畜禽加工肉制品(酱卤肉、肉类馅料、肉类灌肠等)相关违法犯罪线.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速冻饺子、畜禽罐头)生产企业、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劣牛(羊、驴)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超限量使用水分保持剂,标签配料表不如实标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等违法犯罪线.销售肉及肉制品的批发商业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以来源不明进口肉冒充国产肉,销售假劣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用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鲜肉”,以低质假劣肉干冒充牛肉干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犯罪线.火锅店、烧烤店、烤肉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酸或硼砂、罂粟壳等)等违法犯罪线.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7.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制售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另外的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商标、产品的名字、产品标识等信息的;
8.线上线下销售食品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职责,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经营使用过期变质或污染物超标食品、农残超标食用农产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9.预包装食品标签虚假宣传,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功能,违规使用认证标志的;
10.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感官认知的。
1.集贸市场主办者未按要求设置公平秤、水产活禽等区域复秤不便捷、公平秤在经营时间无法正常使用的;
2.经复秤发现短秤缺量的,现场没办法找到集贸市场主办者解决的,或集贸市场主办者未按要求落实退一赔三规定、包庇纵容经营者短秤缺量等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3.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民用“三表”(水表、电表、燃气表)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
1.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借助健康讲座、康养旅游、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保健品功效、药品疗效;
2.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视频直播引流、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五)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涉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1.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变相实施行政强制的;
2.违反行政处罚管辖权规定超越区域范围执法或违法实行检查措施的;3.出台以罚增收、逐利罚款等政策文件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从轻、减轻情节给予罚款,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等未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5.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
6.存在别的涉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方面市场监管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书面材料寄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1号,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442000
四、线.本渠道专门受理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别的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请通过12315或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反映。
2.鼓励实名反映问题,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对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建议通过书面信函形式提交,以便存档核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举报反映经营主体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符合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奖励情形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依规定的比例给予奖励。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者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保密。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