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信息处分显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8月1日对该公司做现场查看,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施行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产品分装车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调试出产污染物排放期间,配套建造的污染管理设备“脉冲布袋除尘器反吹管路开裂,形成脉冲布袋除尘器反常运用;
二、立式管式炉车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调试出产污染物排放期间,该车间DA002废气排放口配套建造的在线监控设备数采仪黑屏、主动监测设备取样管路未衔接,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在主动监测设备毛病或停运超越24小时没办法康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你公司也未装置运用备用仪器或许采纳手艺监测的方法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做监测。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决议对该公司罚款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