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备建造项目申报攻略的告诉》(粤农农函〔2022〕830号),请各地结合前期烘干中心建造需求了解查询状况,持续安排发起,依照《申报攻略》要求加速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体系、农垦体系等)、农人(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式农业运营主体。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可独自或联合申报。
申报目标依照《申报攻略》要求自主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乡村部分汇总并出具申报函报送我局。
各县(市、区)农业乡村部分安排申报主体一致进行电子资料网上申报,申报邮箱为。网上邮箱接纳资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9日23:59。逾期发送的资料将不再归入评定规模。
各县(市、区)的项目申报资料须经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初审,加盖公章并汇编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书面资料包含:1.申报函;2.项目申报表;3.项目附件资料;4.项目施行主体烘干服务承诺书。资料报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联络人:杨明祥,联络电线。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烘干设备建造项目申报攻略》的告诉(粤农农函〔2022〕830号)